如何评价杭州保姆纵火案庭审中,被告辩护人党琳山擅自离庭,目前被立案调查
我是支持党律师的,他追求程序正义,不是大家所说的炒作。司法厅对他的处罚我们不加评论。首先,大家不要乱挤兑过度消费这个退庭事件,因为党律师最后得到被害人家属的理解。追求真相竟然被大家嘲笑,难道大家都害怕绿城开发商吗?消防栓没水大家都没看见吗?莫的死刑是难免的,但开发商的赔偿责任该如何追究,不能一杀了之,最后打开发商的官司败诉。要让死者得到告慰,生者得到安全保障,开发商绝对要追究。。
谢谢邀请。
这种题目确实敏感至极。但是我觉得作为一个对社会负责的混迹于网络的人来说。不说几句于心不忍。
在杭州保姆案庭审过程中,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的党律师,由于擅自离庭受媒体关注。省司法厅正式派出调查组去杭州搞立案调查。经过调查,大概有两个个罪名:
第一个:涉嫌不遵守法庭纪律,擅自离庭,干扰司法的正常进行。
第二个:利用网络媒体炒作案件,造成社会影响。
看来党律师有可能会失意一段时间了,因为他被“涉嫌违法违规行政处罚立案”。
我个人觉得党律师从专业的“法律工作者”的角度来看,他确实很委屈。我个人没有调查过党律师的过往,但是作为行内人的党律师就算没有出过国也读过相关文选,海外往往就有因为“归属地不符合”而被律师拖延或许推翻的案例。所以,我相信党律师目前一定委屈万分,正在思考是否讨一个说法。
不过,这事也有中国说法。中国的传统叫做“法不外乎于人情”,所以中国的法律系统归根到底建立在大家认为的对错之上(所谓的大陆法系),而有些国家的法律系统建立在条文上(所谓的海洋法系)。而法律是一个规范社会行为的基础性规则,也只能因地制宜。所以广东省司法厅的做法还是比较符合中国的法律精神的。
几十年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为什么反反复复,归根到底的原因就是这种理念的冲突。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很多明显与传统社会规则相违背的判例,这其实就是“海洋法系”的思路主导了判决意见,而忽略了十四亿人的“大陆法系”的根深蒂固的道理。
接轨还是“接鬼”,检测标准只有一个,是大家说好还是大家说坏。如果全盘“海洋法系”,但是大部分人并不认账,觉得这种“法制”就是水土不服,迟早生病。硬生生的套用一个不太适合的枷锁,中国大部分人都用脚投票的话,就算“水平再高,也怕菜刀”,何况,今天的中国的菜刀水平也不错哦。
律师是正义的化身,但得在规则范围内有所为有所不为。如侦查,公诉,审判机关程序上存在瑕疵,作为参与此案的辩护律师有权履职,按刑事诉讼法规定提出申请和控告,并提出足够证据。必要情形下可向上级司法机关和人大反映合理诉求,以启动监督程序。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和司法公平正义。这叫有所为。
党律师以中途退庭为达到其诉讼目的, 其实这种做法欠妥。首先,律师是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才,不仅知法懂法,而且是法律的践行者,依法治国的精英。党律师在法院未能满足其诉求条件下而选择退庭,与律师执业纪律和道律及法律不吻合。其次,刑事诉讼法赋予了律师代理刑事案件的各种权利,包括管辖权异议,并没有穷尽所有的程序。不服还可上诉等!党律师中途退庭理由不充,法理依据不足。也就是说我国刑事诉讼法还没有哪条哪款规定辩护人可以擅自中途退庭。这叫不可为。
刑事审判有严格的程序,如承办案件的司法机关程序存在党律师指出的问题,应依法纠正,并追究法律责任。如党律师指出的事实子无虚有,党律师擅自退庭。法院可以行使法庭纪律,律协,司法行政机关核查后,应依法依规惩处党律师。现在这个问题不仅是律师群体的事,而引起了广大的网民在热议。应给网民一个交待。
司法活动中,只有程序的公正才能确保实体的公正。希望人民法院守住最后一道防线!以彰显司法正义!
该辩护人的具体表现为:一是权利滥用。二是自以为是。三是法律素养稍微低了一点。本人以为,行使权利是以遵循一定秩序为前提的。行使权利的意义是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该辩护人打着公平正义的幌子,干着損害法庭秩序的勾当,其追求的结果就是:要么按照我的要求进行,要么让你法院不能开庭审理。律师败类!
微博名为“老婆孩子在天堂”25日突发博文《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人林生斌为杭州保姆纵火案受害人家属。这一申请,与本案被告人莫焕晶律师的退挺理由高度一致。
现在看来,受害者家属已从当初对被告人律师退庭的不满,开始认同此案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这是一件好事,至少可促使法院进一步收集证据,理清各方责任,还原案件真相,为死者讨回公道。同时也是为那坚持真理,捍卫真相的刑辩律师一个真正的支持!党律师的执业证极有可能因此不会被吊销了!
最难的还是当地法院,毕竟“安徽叔侄案”从那边走过才三年。
支持广东司法厅的做法!这个不是律师,是讼棍。面对鲜活的四条人命连一点怜悯之心都没有,他认为象西方或香港影视局里那样,顾左右而言他,就能给犯罪嫌疑人脱罪,其行为不亚于犯罪嫌疑人的狠毒,他应该去墓地灵前谢罪!依他的逻辑,不但要追究物业和消防的责任,还要不要追究家居装修生产厂家的责任呀?其蔑视法庭的行为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串通犯罪嫌疑人,退庭后网上发布微博等的做法已经严重背离了其职业道德,让整个律师界蒙羞。处理他大快人心!支持广东司法厅!!!
吾日三省吾身、换位思考,有多少人做的到?你做到了吗
对于换位思考,我想说两句,亲身经历,就看你看不看了,能换位思考的人我很想交朋友,我知道自己从老板变成一个屌丝,人生的起落太大了,我现在就是在从头做起,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不要让一个摔倒地方摔倒第三次,第三次你如果摔倒了,你就无药可救了,不要光等着领导给你指出来,为什么领导能做领导,他也是从你做起来的,所出的环境一样,为什么你要叫他领导,因为他比你先到,你只有用你的不可思议来创造奇迹,希望你能做到超越,奇迹来自于你的经验,经验你有了还当不到领导,还缺一个,你缺少人际关系,人际关系你有了,还做不了领导,最主要的一点你记清楚了。往上爬,多给领导参言,说出你看到的不合适,让公司因为你改变,只有这样,你才能做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做了领导,你还要你还要听到下属的不满,所谓“忠言逆耳”么。否则你就要被下属超越,除非你是老板…
感谢邀请,我先来回答换位思考。很多人把”换位思考”误会为“为别人着想”,这是一种错误的理解。换位思考的本意是,站在对方的立场考虑问题,这有助于你和对方更顺畅地沟通或谈判。我用职场,婚姻和友情这三方面来分别举例说明,换位思考的重要性。
在职场中,有些员工不能理解,为何一同进入公司,起点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别人升职加薪,自己却还原地踏步,这就是没有站在上级领导或老板的位置看待自身的情况。做为员工,你为公司创造了十万元的收益,公司才会从十万元里分配给你。员工在要求高菥高职的同时,要先看看自己为公司贡献了什么。如果所有的员工都讲索取大于贡献,那公司长期入不敷出,最终只能倒闭,大家都没有生路了。
在婚姻中,比较难处理的关系是婆媳关系。有一句话讲得好,如果我用你对待我的方式对待你,你早已离我而去。婆婆跟儿媳,很多时候都在争夺儿子(老公)的爱,也在争夺对家庭的控制权和管理权。如果婆婆看不惯儿媳的很多做法,比如,爱花钱买漂亮衣服,化妆品,经常和朋友一起旅游,高消费等。当婆婆的只要想想,如果是自己这么做会怎样?如果婆婆觉得自己象儿媳那样生活,会很快乐,那她不应该干涉儿媳,因为女人都爱漂亮,爱自由快乐地生活。儿媳反之也一样,她如果穿越到老公小时候,看看婆婆如何辛苦地把他带大,她就能慢慢理解老人的很多观念,比如节俭(物质匮乏造成),比如爱唠叨(对孩子照顾太多,不放心)。
再谈谈友情。这个案例是个反面案例,江歌和刘鑫。江歌从小受的教育是,独立自强,成为一个可以被依靠的人(被妈妈依靠,被亲人依靠,被朋友依靠)。如果江歌能换位思考,用刘鑫的价值观去评判刘鑫的行为,从而得出结论:刘鑫跟我在一起,仅仅是为了利用我。住我租的房子,吃我做的饭,最终发展到利用我去给她挡子弹。江歌就不会为了那样一个自私透顶,毫无人性的刘鑫去付出上自己生命的代价。甚至在事后,刘鑫百般躲避江母请求她出庭作作证明的要求,而且刘鑫为了洗白自己,还给江歌泼了很多脏水。
反过来再看刘鑫,她是一个懂得换位思考的人,她知道江歌是怎么想的,所以她成功地利用江歌,害了江歌,保住了自己的贱命。江歌真是太不值得了!
换位思考,不是让你为对方着想,而是让你知道对方的想法。不必强迫别人和自己的观念一样,但了解,理解对方的观念,求大同存小异,和亲朋好友、老板客户的合作,相处更会快乐,更顺畅,更上层楼,不是吗?